根据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 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相关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,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:
(一)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;
(二)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起止日期。
我司于2017年3月委托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了《中外合资737MAX飞机完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并于2017年4月1日获得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(浙环建[2017]17号),项目公示内容如下:
项目名称:舟山波音完工中心737MAX飞机完工中心建设项目
项目地址: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顺母社区310省道28号
竣工日期:2023年10月17日
调试日期:2023年10月17日-2024年10月16日
特此公告。
舟山波音完工中心有限公司
2023年10月17日